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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学常新


  清晨,红澄澄的太阳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,明亮的日光驱散了黑夜,带来光明和朝气。

  长宁镇的商业区挤满了附近乡里赶集的人,鸡鸭鹅叫连绵不绝,混合着人声热闹极了。

  一个二十五六的妇人伸长了脖子嚷嚷:“大嫂子,给我来三块豆干,一块豆腐,豆腐要嫩一点的,我拿回家煮汤。”

  张氏接过碗,麻利地给她装了一块豆腐,又用油纸给她包上三块豆干,笑道:“一共六文钱。”

  妇人心疼的数了六个铜钱给她,小声咕哝:“一个个真是嘴叼得很,尽吃些好东西。”

  旁边人听到了忍不住附和:“谁说不是呢。那么小一块豆干要一文钱,两口就没了。”

  然而说归说,身体还是很诚实的买了。一块豆干买回去,用刀切成丁,拿来下饭香极了。

  张氏做的豆干是方方正正的形状,两枚铜钱的厚度,幼童巴掌大,考虑到成本和做工,她和儿子商量一番后,就定下了这个价。

  豆干推出来后,开始大家还犹豫,张氏按照儿子说的,请大家试吃,尝了味后众人都愿意花小钱买一两块回家。

  而且豆干并没有影响豆腐豆浆的生意,张氏每天挣的钱比之前多了大半,逢上赶集日和年节日,收入能直接翻1~2倍,还因为有驴拉磨,她反而比以前轻松。

  未到午时,铺子上的东西就卖光了,她简单收拾了一下,回后院做饭。

  饭快做好时,秦遇背着书箱回来。

  “娘。”他一进门就唤道。

  张氏从小厨房里给他端出来一盆温水,“快过来洗洗手脸,马上就吃饭。”然后又急匆匆的跑回厨房炒菜,免得菜糊了。

  秦遇把书箱放下,先去屋里把桌椅搬出来,然后才洗手。此时菜炒好,张氏跑出来欲搬桌椅,结果发现桌椅在院子里已经摆好了。

  她嗔道:“不是说了这些体力活,娘来做吗?”

  秦遇不以为意:“顺手的事。”

  张氏抿嘴笑,端着饭菜上桌。两人在院子里吃饭,饭后秦遇进作坊,摸了摸驴子的毛,又给它喂了些吃的。

  秦遇和他娘都可宝贝这头驴了,把它照顾得很好。他娘做豆腐剩下的豆渣,秦遇将其发酵后混了青草喂给驴子,偶尔还喂几个苹果。

  秦家地方小,又养了这么一头牲畜,平时特别注重打理,粪便都铲得及时,驴子的毛发也弄得干净。

  秦遇揉了揉驴子的脑袋,小家伙的眼睛又大又黑,明亮亮的,一眨不眨的看着秦遇,最后还蹭了过来,口中还发出愉悦的叫声。

  “好了,别闹。”秦遇笑道。

  他摸了摸小毛驴的颈子,发现有一处不顺,他凑过去看了看,发现小毛驴的鬃毛有点过长和杂乱。

  秦遇拍拍小毛驴的背:“等我一会儿。”

  少顷,他拿了一把剪子过来,小毛驴对这种尖锐之物明显有些害怕。

  秦遇立刻把剪子背到身后,然后又给小毛驴喂了点吃的,趁对方吃的高兴,秦遇侧过去,给小毛驴修剪鬃毛。

  随着剪子咔嚓咔嚓的声音,浅灰色的毛尖儿纷纷落在地上,半刻钟后,驴子的鬃毛修剪的又整齐又好看了。

  秦遇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手艺,第一次做这种事,效果还是不错的。

  他把剪子收起来,然后把那些掉下来的驴毛快速收拾了。

  之后秦遇又跟小毛驴玩了一会儿才离开,打开书箱,翻看上午的笔记,然后在回私塾的路上记下。

  他不是乙班里第一个到的,他进去的时候,班里有两个人了,其中一个人跟他打招呼,看到他背后的书箱道:“秦遇,中午吃饭可以不用背书箱。”

  “习惯了。”秦遇温声道。

  那人摇了摇头,心里啐了一句“书呆子”。

  秦遇大概能猜到对方的想法,但是并不在意。他并不觉得背书箱麻烦,相反当做一种负重训练,还挺有用。

  他拿出书本笔墨,温习上午学的内容,感觉背的差不多了,就提笔默写。

  一刻钟后,其他人也陆陆续续来了,大家都认真的做自己的事,班里学习氛围浓厚。

  秦遇写下最后一笔,把毛笔搁在架上,动了动脖子,无意看到斜前方一个略显高大的背影。

  今天中午比秦遇来的早的两个人之一就是他,也是乙班最大的学生,前不久对方的升班考试失败了,现在更加努力学习。

  秦遇都怀疑对方中午是不是压根没吃午饭。

  或许是对方年龄比他们大,又或许是之前的失利,他几乎不跟其他人交流,偶尔向夫子请教问题,回来之后又闷头念书。

  赵锦堂私下没少跟他念叨过,这么读书,真不怕把人读坏了。

  秦遇收回目光,把面前的纸张收拾一番,然后拿出一本诗集,看一会儿后闭上眼睛默默背诵。

  作诗几乎是读书人社交的必备技能之一,也是科举中要考到的内容,却恰恰是秦遇的弱项。他现在是一头抓瞎,又没有其他好办法,只能先背一些诗词,找找感觉。

  背诵的时候,他闭上眼,能让眼睛得到休息,他可不想变成近视眼,虽然成朝有眼镜,但用脚趾想都知道,生产水平不佳的时代,这种东西不是平民百姓用得起的。

  他背诵完毕,睁开眼就猝不及防对上赵锦堂的脸。

  秦遇:………

  赵锦堂嘿嘿笑,小声道:“我看你没背完,不敢打扰你。”

  秦遇叹了口气:“但你这样很吓人。”

  “没有了没有了,下次不会了。”

  秦遇瞥了他一眼,从鼻子里哼了一声,这话赵锦堂都快说烂了。他懒得跟他争辩,问:“做什么?”

  “有一段文章不懂,你帮我看看。”

  秦遇目光落在赵锦堂手指的地方:“孝子不服闇,不登危……”【注1】

  秦遇试探问:“这一段话你都不知道什么意思?”

  赵锦堂想了想,道:“有些字面上的懂一点。”

  在秦遇的眼神示意下,赵锦堂磕磕绊绊开始讲述自己的理解,好不容易说完了,他微微抬眸看向秦遇,好像一个面对教导主任的调皮学生。

  秦遇有点囧,他怎么会冒出这种想法。

  秦遇扶额,对赵锦堂道:“你严肃点,不要这般作态。”

  赵锦堂:“噢。”

  秦遇轻点书页:“你理解的大部分没错,但前面偏离了本意。”赵锦堂也是后面半段说得流利。

  这是礼记里的一段,秦遇给他讲解一番正确的意思后,又举例孝经作延伸。

  赵锦堂恍然大悟,细细琢磨后小声道:“我懂了我懂了。”

  他转过身去,没一会儿就把这段背了下来。

  秦遇在心里跟着他一起背,算是加深印象。

  他原本以为古人不通情理,墨守成规。然而学得多了,才发现古板的人是自己。

  人们常说的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【注2】  ”这句话通俗点来说,是让人先爱己,再爱人。

  说实话,秦遇刚知道的时候,其实是惊讶的。他大概是没料到,古代人也会这么有人文精神。

  在他的刻板印象中,古代人很多时候都跟愚昧愚孝挂钩,有名的埋儿奉母,就让人心里不适。因为这种事例太多了,所以总感觉古代压抑,阴沉,是一种封建糟粕。

  就如读书这种事,好多人都觉得读书人是酸生,是除了能写几个毛笔字的废物。

  其实朝代更往前,不是这样的。

  因为接受了偏差的信息,先入为主给古人定了性。还好如今改正过来,难怪人们说常学常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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