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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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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金币联邦北部,有一座名叫“双头鹳”的小城。

        城市的得名,来自于雄鹰王国一种著名的银币,这种银币背面有双头鹳的浮雕,所以就被以“双头鹳”称呼。

        包括这种“双头鹳”在内,雄鹰王国的钱币素来以制作精美而著称,不仅驰名大陆,甚至在很多别的世界都颇有名气。当初金币联邦的开拓者们为城市命名的时候,喜欢使用各种钱币来作为名字,“双头鹳”就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座城市差不多是金币联邦和西北四镇通商的中枢,粮食、各种日用品和奢侈品被源源不断地运往北方,而从峡谷那边运过来的,则是矿石、金属锭、各种宝石和魔兽材料。

        金币联邦虽然以商业立国,但国内除了开拓领之外,大多数地区管理都颇为严格。尤其对于各个城市的商业规模和类型,限制得极为严格。无论大小商人,不经过批准,不得擅自经营。通过这种方式,实现了对整体资源较有秩序的分配和安排,才得以让整个国家井井有条。

        双头鹳城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交通运输,其中尤其大宗商品的转运,更是重中之重。应运而生的自然就是层出不穷的强盗——根据盗贼公会私下统计,以这座城市为主要据点或者常常在此活动的强盗组织,目前有四十六个,最顶峰的时候曾经达到七十五个,至于强盗的具体人数,保守估计在两千人以上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千人不是个小数目,如果是一个整体的话,联邦早已出动军队把它们给剿灭了。但这些强盗却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组织,分散在以城市为中央的很大一片范围里面。他们神出鬼没,让军队常常摸不着头脑,弄不准行动规律;他们层出不穷,简直就像是夏天雨后院子里的杂草,几天不清理就哗啦啦多出一大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包括双头鹳城在内,整个金币联邦都很重视对强盗的追杀和悬赏,由此诞生了一个著名的职业“赏金猎人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实力强大的冒险者们以强盗为猎物,以悬赏为收入,俨然如同狩猎魔兽一般。他们是金币联邦境内商队最欢迎的客人,也是广受尊敬的游侠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近来这段时间,双头鹳城的赏金猎人们,收入都在锐减。

        倒不是因为悬赏少了,而是因为出现了超级强力的竞争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快快快!有人西边商路上遇到了一伙强盗,为首的那个‘铁爪’实力不凡,脑袋好像值五百金币呢!”天色将暗的时候,酒馆的大门被猛地推开,一个全副武装的冒险者冲了进来,对着坐在角落的几个同伴大叫,“咱们快半个月没收成了,这次一定要抢到!”

        那几个正在闷闷喝酒的同伴们顿时精神抖擞,纷纷跳了起来,抓起武器就朝着门外跑去。为首那个看起来比较稳重的队长更是对老板大叫:“老规矩!酒钱记账,等我们领了赏金回来再说!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实力不凡,动作也很老练,说话间就已经乘上拴在门外的马,在马蹄声中去得远了。老板笑呵呵在柜台后面朝他们挥挥手,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个大块头说:“种马,你为什么不去试试?”

        被称作“种马”的是个极为雄壮的北地人,也就是通常所谓的“野蛮人”。但和普通的野蛮人截然不同,他的相貌颇为英俊。白色的头发和红色的眼睛在他身上没有半点诡异的感觉,反而减弱了他那魁梧体格带来的危险感。结实的肌肉不像寻常族人那样犹如花岗石一般彰显威力,反而显得异常匀称协调。他明明很高大,即使坐在那里也比附近的客人们高出一大截,可他脸上柔和的笑容和帅气的小胡子,却让他显得很容易接近,没有半点野蛮人的粗鲁气质。就连他身上的那些伤痕,也丝毫没有狰狞感觉,显得异常妥帖。

        唯一让人觉得“像个野蛮人的”,是他右臂上方的纹身。从肩头到上臂,纹了一只凶恶的雪熊。熊的眼睛里面散发着狰狞的绿光,内行人都看得出来,那并不是简单的纹身,而是真的是把一只强大魔兽的灵魂封印在了里面。

        除此之外,他就再也看不出半点野蛮气质了——或许放在地上的那杆鱼叉和别在他腰带上的短斧也可以算?但他很少使用它们,正常情况下,他其实更喜欢用挎在肩头的那捆绳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男人名叫乔修,是一位很厉害的冒险者,尤其擅长使用绳套。他能够骑在狂奔的马背上,用绳套将路边窗台上的一个苹果套走;也能够在四五个敌人大呼小叫地冲上来时,用绳套把他们的脖子全都勒住,恰到好处地勒个半死,以换取到最高额度的赏金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更加有名的,却是风流的性格,和在情场上高明的手腕。他来双头鹳城已经有差不多两年,这两年来,但凡城里裤腰带比较松的女人,几乎每一个都跟他上过床,还曾经发生过两个女冒险者为了争夺他而决斗的事情——那场决斗被他阻止了,方法是把两个人一起拖上了床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之所以会得到“种马”这个称号,原因就在于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乔修也有个很大的优点,就是明智。他从不招惹那些良家女子,也从不在女人对他已经没兴趣之后还恋恋不舍。这使得他更加被那些放浪的女人们欢迎,成为了最佳床伴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实说,一个男人有他这样的本事,完全可以靠吃软饭过日子——这样做的冒险者并非没有,但乔修却始终坚持着自己冒险者的身份,热衷于和大家搞好关系,常常跑到酒馆里面嘻嘻哈哈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间酒馆,他是最受欢迎的客人,没有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听到老板的询问,乔修放下酒杯,笑着说:“喝完这杯,我就出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咦?这种事情不应该赶早不赶迟吗?”附近一个年轻的冒险者好奇地问。

        乔修摇摇头:“要是附近的强盗也就罢了,西边商路那边的……等赶到的时候,大概也就看个热闹吧。早就有厉害人物过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另一个冒险者恍然大悟,问:“是不是那群不挑食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能是谁啊,当然是他们喽。”乔修摸了摸自己那对被无数女人称之为性感的小胡子,笑着点了点头,“我之前回城的时候,就看到他们急急忙忙朝着西边过去了,带队的就是那个大光头。他都过去了,别人哪里还有油水可分?无非就是去看个热闹罢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众人顿时都泄了气,各自抱怨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自从那个光头带着一群壮汉来到双头鹳城之后,他们就到处抢生意。这群家伙就像绰号一样,半点也不挑食,只要是有事情可以做,哪怕赚头很小,他们也会乐呵呵地出动,犹如一群蝗虫,呼啦啦将所过之地的强盗们一扫而光,带着大堆或死或活的战利品回来领赏。

        托他们的福,本城这段时间的治安很好,周边商路上的强盗也明显减少,商人和居民们都很满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唯一抱怨的,就是被抢了生意的赏金猎人们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面对那个强得过分的光头佬,他们也没办法怎么抱怨——抢生意是强者天经地义的权力,冒险者的世界向来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那个光头佬做事倒也不算很过分,平时并不出手,似乎是在锻炼手下的样子。这就让大家好歹还有生意可做,不至于断了经济来源。

        冒险者们边吃边聊,时间过得很快。乔修将他面前那份酒菜吃完之后,付了账,就提起搁在地上的鱼叉,背着武器出了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骑马,只靠步行也走得飞快,一会儿就出了城,沿着大路朝西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双头鹳城向西大概二百里外,有一座铁象城,名字来源于某种在收藏家们之间很有名气的古币。铁象城的主要经营项目是矿石的冶炼和金属的粗加工,他们生产的精制金属锭和武器原胚驰名大陆,总是供不应求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这条连接两个城市的商路,也就成了强盗们眼中的肥肉,不仅经常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强盗团伙出没,更不止一次为了争夺它而爆发过内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所以我总是不懂啊,大家好端端过日子,吃吃睡睡上上床,生他一群小孩子,多好的事情啊……为什么这样的日子,偏偏就有人不愿意过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将两个突然从草丛里面跳出来打劫的地精一脚一个踹飞,乔修甚至连脚步都没放缓,一边感叹着,一边沿着路上的痕迹飞奔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走路的速度简直比奔马还快,太阳落山的时候,就已经追上了之前出发的那些人,远远看到了他们在夕阳下拉得长长的影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当他完全追上他们的时候,天边已经只剩一抹红霞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觉得这次我们能有收获吗?”那队赏金猎人的首领和他交情不错,笑着问。

        乔修耸了耸肩,指了指前方:“结果不就在那边明摆着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些赏金猎人可没他这样鹰一般的锐眼,又过了一会儿才看清那边的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见一个宛若天神的光头巨人,正扛着门板一般的巨斧,带着一群犹如将他缩小了几号的壮汉们,用绳子把一群垂头丧气的强盗们挨个儿捆起来,扔到旁边的大车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那个被称之为“铁爪”的强盗首领,地上一处巨大凹坑里面那滩乱七八糟的鲜红,就是这个颇有名气,脑袋价值五百金币的家伙,留在人间最后的痕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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