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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57章 扛着大刀下山去


  满满的一封信啊,字数是往常的好几倍。

  可这封信里,依旧没有一个字是上官轩愿意看到的!

  甚至,他还出现了短暂的眼晕,险些没栽倒过去。

  美男?

  合离?

  醉酒?

  取而代之?

  这一个个字眼,让上官轩看得手都抖了。

  不过他也没有冲动。

  毕竟是灵剑山的庄主嘛,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?

  冷静下来以后,他第一时间研究起了笔迹。

  “这封信的内容如此大胆,莫不是眉妹自己写吧?住了大半年沉不住气了,故意模仿清之的笔迹,想让我着急上火?”

  不怪上官轩多疑。

  实在是他跟温眉夫妻多年,彼此都太过了解对方。

  再加上上官清之素来淡定从容,这封信的语气和内容,实在不像上官清之所写。

  而上官子越,又是他最看重也最出众的儿子!

  多年来,他已把上官子越培养成了一个忠于灵剑山,忠于百姓,忠于家人的少庄主。

  这灵剑山迟早都是上官子越的,上官子越没必要冒险取而代之。

  因此,对于这封信的真实性,上官轩是怀疑的。

  只是……

  为什么看得越仔细,这字迹就越真实呢?

  没有半点模仿的痕迹!

  上官轩心下一沉,脸色越发严肃。

  身为丈夫和父亲,他清楚地记得家中每一个人的笔迹。

  温眉是写楷书的,她的字横平竖直,端庄平稳。

  上官子越从小就写草书,龙飞凤舞,潇洒随意又磅礴大气。

  上官清之呢?则写行书。

  其笔迹行云流水,浓淡相融,疏密得体,活泼有神。

  至于上官仲景……

  那小子的蚯蚓字,不提也罢。

  就算再给他三年五年,他也模仿不了上官清之的笔迹。

  温眉和上官子越嘛,倒是能模仿得了。

  可哪怕再小心再用心,也不可能模仿得完全一模一样啊!

  “还真是清之的笔迹……”

  上官轩将信纸捏在手心,脑海中却依旧设想着其他可能性。

  ——信是清之写的,但内容会不会有假?

  ——前几次来信一直都说逍遥王府好,怎么这一次突然变化如此之大?

  ——会不会是眉妹的意思?

  ——这封信是眉妹让清之给我写的?

  ——可眉妹图什么呢?

  ——她一直都想让我认可逍遥王府,想让我相信蜀国魏家对灵剑山没有任何目的!为此,甚至不惜与我起争执,带着孩子们离家出走。

  ——眉妹的决心如此之大,可不像是会中途改变的。

  ——所以……

  ——就算她会让清之给我写信,也应该写逍遥王府的好才对!

  ——因为她最了解我。

  ——她比任何人都清楚,我时时刻刻在等着逍遥王府露出马脚。

  想到此,上官轩又将皱巴巴的信纸展开,重新看了一遍纸上的内容。

  而随着那熟悉的笔迹,他的脑海中,也渐渐浮现出上官清之的脸。

  在他看来,二儿子跟大儿子一样,性子寡淡,最不屑撒谎。

  莫说温眉不会让上官清之写下半句逍遥王府的不好,即便她脑子抽风,真让上官清之写了,那上官清之也不会动笔。

  身为老子,上官轩对自家儿子还是很有信心的。

  想明白这一点后,他也顾不得去看上官仲景的好朋友了,转身便往山上走。

  这一边回山庄,还一边骂骂咧咧:“早说过皇室的人虚情假意,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,你们偏偏不信!

  现在好了?被人家拿所谓的温情打动不说,还马上要陷入人家的美男计!

  眉妹啊眉妹,你莫不是中蛊了?那谁谁谁敢出主意让你合离,你竟也敢应,说要考虑考虑?”

  想起信中的内容,上官轩心态都要崩了。

  几十年啊。

  活了几十年,他从未像现在这么委屈过!

  “还有子越那小子!平时看他最清醒,现在竟也是个没脑子的!

  这样的人,我怎么敢把灵剑山交给他?在家滴酒不沾,出去立马醉酒。

  醉酒了还敢诉苦,对我诸多埋怨?傻儿子啊傻儿子,你终究是太嫩了!

  外头的人就在这等着呢,恨不得把咱们灵剑山给瓦解成碎片,你究竟知不知道啊!

  取而代之?呵!做他们的春秋大梦!把老子踹了,再让你上位,从而更好地利用灵剑山?”

  上官轩捂着胸口,喉咙处还有些腥甜。

  媳妇儿和儿子,真是没一个不让他操心啊。

  不过转念一想,这也是一件好事儿。

  至少,等了大半年,总算等到逍遥王府露出狐狸尾巴!

  “好好好,蜀国魏家伪装了这么久,总算沉不住气了。

  这一次幸亏有清之在啊,否则眉妹和子越必定得出大事儿!”

  上官轩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山庄,安排好了庄内公务。

  又亲自去银库和兵器库,拿了不少银票,挑选了一把最大最锋利的刀!

  他得下山一趟。

  能把上官清之逼到写信都写得如此焦急的地步,可见事情已经很严重了。

  上官轩不能继续稳坐在灵剑山庄上,得去解救那已经中蛊的媳妇儿和大儿子。

  如若不然,莫说媳妇儿会改嫁,儿子都有可能会改姓啊!

  平常用的那把佩剑,上官轩倒是没带。

  一来,怕外头的人看到佩剑会认出他的身份。

  二来,对于逍遥王府,佩剑还是太客气了些,不如手中这把大刀威武!

  当然。

  大刀只是随身的武器而已。

  既然要‘登门拜访’,见面礼自然是不能少的。

  “来人啊,把山里那窝老虎崽逮了,让本尊带下山去。”

  ——逍遥王府不是有好几个孩子吗?那就给每个孩子送一只小宠吧!

  ——我倒要看看,逍遥王府的人见到一窝老虎以后,会有何反应。

  上官轩笃定,这一份见面礼,定能给逍遥王府一个下马威。

  毕竟那是老虎啊!

  哪怕老虎如今还是崽子,也不是什么小猫小狗能比的。

  而皇室子弟,哪个不是娇宠着长大的?

  平时养养兔子养养猫还行,老虎?

  恐怕见都少见吧?

  想从他儿子他媳妇儿下手,攀上灵剑山?

  好啊。

  那他就让对方明白,人与人是有差距的。

  不是同类人,不必强行融入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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