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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里,两个男人见了面。
陈栾站着,陆臻坐着,两个人沉默地对视了约莫半分钟之后,谁都没有率先开口。
陆臻没让梁庭离开,不过他自己感觉到气氛的诡异,不好待下去,所以悄无声息地走出办公室,给陆臻留一点空间。
但他又放心不下陆臻,所以站在门边没走远。
陈栾是什么样的人,他调查过很清楚。过去他和简瑶一起唱歌搞乐队,抽烟打架一把好手,完完全全就是个不良少年,绝非善茬。
和他比起来,陆臻过去那点业绩简直不算什么,已经属于很乖的那一类了。
陆臻打量着面前的男人,他很瘦,形销骨立,单眼皮,脸色苍白,容貌英俊,尤其是侧脸,依旧能看出少年时候的清秀。
陆臻打量着他,这家伙年轻时候够资格当他情敌,倒也不意外。
谁不喜欢好看的人,简瑶当初选他当男朋友,还动过真心,可以想见这家伙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能帅成什么样子。
远看着的确是个帅小伙,但是不能近看,近看,就能看出他眼瞳混浊,嘴唇干燥发紫,皮肤也很差,有病态的感觉。
和他的瘦削相比,陆臻的身材简直不要太健壮了。
终于,陈栾沉不住气率先开口“陆总,您好。”
他不自觉便加了敬语,把自己的地位放低。
陆臻今时不同往日,早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初出茅庐的混小子了,他是星辰的董事长。
而今的星辰,发展速度之快,知名度之高,也是令人瞠目结舌。
前段时间,他们甚至还上过央视台的新闻联播,报道侧重于宣扬这几个年轻人打拼创业的故事,宣扬他们敢为人先的拼搏和创新精神。
由此可见,他们的事业正处于蒸蒸日上、势不可挡的时期。
此时此刻,站在这高端奢华的办公室里,对着这个男人西装革履、面无表情的男人,陈栾感觉自己气息都要薄弱几分。
尽管陈栾竭力地保持镇静,但是在他面前,他的气场还是弱了许多。毕竟男人的自信心永远只靠一样东西支撑,那就是事业。
陆臻在他面前可以保持泰然自若的姿态,可是陈栾只能伪装淡定。
“陆总,您今天叫我来,有事吗?”
陆臻也懒得跟他寒暄扯淡,直入主题道“离简瑶远点,我可以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。”
陈栾看着陆臻,终于心里燎起了些微怒火。
他凭什么这般高高在上地对他讲话,不就是仗着有几个破钱么。
男人一旦愤怒,也会生出些虚张声势的勇气“陆臻,你知道简瑶为什么要见我吗。”
“我不想知道,但我只想让你今后消失在她的视野里,如果你做不到,我会帮你做到。”
就连门外的梁庭都忍不住扬了扬嘴角。
沈括没让陆臻做研发,而是让他跟着钟恺负责市场,这是相当明智的选择。
这么长时间以来生意场上尔虞我诈的历练,已经让他整个人脱胎换骨,首先气魄上就不输给任何人。
陆简教过他,生意场上与人打交道就是一门艺术,就算心里慌得不行,面上也必须强装镇定。
所以这会儿和情敌间的较量,很明显能看得出来,陆臻技高一筹。
陈栾愤愤地看着陆臻,情绪已经开始不稳定了。
一旦对手的心理防线崩塌,势必会露出破绽,所谓言多必失,陆臻就是要逼他愤怒,让愤怒冲垮他的理智。
“你真的很嚣张。”陈栾狞笑这对他说“不过有件事你肯定不知道,如果你知道的话,简瑶也不必要这样千瞒万瞒,甚至不惜花钱收买老子。”
说完这句话,陈栾打量着陆臻的神情,但是让他失望的是,陆臻并没有露出他所期待的表情,也没有追问,就只淡淡地发出一个“哦”字
“难道你不好奇,她究竟瞒着你什么事?”
陆臻淡淡一笑“我需要去好奇什么吗?”
“她一直都在骗你,你也不好奇?”
“她骗我什么,骗我钱啊还是骗我色?”
陈栾控制不住自己,情绪激动地说“她的腿,她的腿很难看!她以前”
“够了。”
陆臻打断了他“做生意讲究一个契约精神,你既然收了她的钱,就应该替她守口如瓶,这不用我来提醒你吧。”
陈栾深深地望着陆臻“难道你就真的一点也不在乎?”
“我需要在乎什么,她人都是我的。”
“陆臻,既然你是做生意的,那我问你,如果想买了喜欢的商品回家,却发现商品有瑕疵,难道你不想退退货吗!”
陆臻忽然站起身,表情冷了冷。
简瑶说过,自己曾经被伤害过,被抛弃过这几乎成了她青春时期笼罩心头挥之不去的阴霾。
面前这男人,当时就是这样的想法吧,把她当成是是能随便丢弃的商品。
陆臻感觉恶心至极,也愤怒至极,他无法容忍自己心爱的女孩被人这般轻薄。
陆臻难以在保持理智,他挥手就是一拳,稳稳落到那男人的脸上。
陈栾趔趄着退后,撞倒了一个茶几柜,然而等他要还击的时候,梁庭和几个保安冲进来,架住了他。
“把他给我赶出去,我不想再见到他。”
陆臻说完,背过了身去。
“陈先生,请回吧。”他对陈栾说。
陈栾知道眼下情形,他占不到任何便宜,只能怒气冲冲地离开。
梁庭目送他的背影,微微蹙了蹙眉,再回头来看陆臻。
陆臻重新坐回到他的办公椅上,扯了扯领带,骂了声娘,气得发抖。
倒还算沉得住气,只给了一拳,要换他以前的性格,兴许人都要躺着出去了。
梁庭笑着对他说“刚刚很酷。”
陆臻气呼呼地说“老子想卸他一条腿。”
梁庭不无欣赏地说“但你忍住了。”
他揉揉鼻子“我觉得他有点不对劲。”
“你也看出来了?”
“嗯。”
陈栾摸打火机点烟的时候,手在不住地颤抖
“帮我查查,他是不是在”
陆臻没有说后面两个字,但梁庭心领神会,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晚上,陆臻亲自下厨,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。
以前他是家里的大少爷,家里仆人都有好几个,十指不沾阳春水,不过脱离家庭开始独立生活之后,陆臻也老老实实学会了做饭。
饭菜呈上桌之后,他还点了烛台,准备和简瑶来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。
很快,门边传来钥匙入孔的声音,陆臻站起身迎向简瑶“瑶瑶,我做了你最喜欢的”
话音未落,简瑶径直走到他面前,攥住了他的衣领“为让你自作主张!”
“瑶瑶”
“谁让你见他,谁让你自作主张”
陆臻脸上的笑容终于湮灭了,他扯开了简瑶的手,一字一顿地说“简瑶,我是真心的。”
“我问你为什么自作主张!”
“我是真心”
“陆臻你王八蛋!”简瑶脸颊涨红,已经完全失控,扬起手便是一巴掌。
“我是真心要跟你走完余生。”
他说完这句话,简瑶的这一巴掌也落了下来,但是在距离他脸颊不过毫厘的位置停住。
我是真心要跟你走完余生。
这句话,他说得坚定而决绝。
简瑶的手颤栗着,全身都跟着颤栗她捂住了自己的脸,无助地蹲了下去。
“他都告诉你了对不对,我是个丑八怪,看着都让人恶心”
陆臻站在她面前,居高临下望着她――
“你真的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?”
简瑶的身子蓦然一颤。
“不就是烫伤,多大的事儿。”陆臻望向窗外,漫不经心说“老子屁股上还有胎记呢。”
“……”
简瑶本来在哭的,听到他说这个话,差点没忍住笑出来。
陆臻将她拉起来,坐到沙发边,搂着yao替她擦干净了眼泪。
“别说你腿上有疤痕,就算你没腿,装假肢,老子只要认了你,就会疼你。”
简瑶眨巴眨巴湿漉漉的眼睛,望着他“你什么时候知道的?”
“你睡觉跟头猪似的,老子怎么弄你都不醒,我就看了。”
简瑶猛地望向他,本能地扬手又要打他,陆臻连忙躲开“哎哎,开玩笑,没有,我怎么敢,借我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啊!是高中毕业的时候知道的。”
“毕业的时候?”
简瑶没有想到,她竭力所要隐瞒的一切,其实他早就知道了,更没有想到,那么早就
想想也是,其实这些事,不难打听,街坊邻里都知道,她自以为能瞒天过海,以为只要自己不说,他就永远不知道。
也是够傻的。
他装了这么多年,一直在骗她,只为了保护她那颗可怜的自尊心。
当年那个母亲早死、父亲酗酒而无人照料的女孩,很小的时候,便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。
一次意外,她烧开水的时候不小心踩滑,水壶里滚烫的开水溅出来,烫坏了她的一双腿。
左边大腿上留下了永远无法复原的疤痕,右边小腿也有,难看而丑陋。
“我觉得吧,有时候我确实会因为漂亮而去喜欢一个人。”陆臻掏心掏肺地对她说“但是不会因为漂亮,去爱一个人。”
“就像我的前女友,挺漂亮一女孩,我也想过要去爱她,可做不到,我不爱她你知道为什么?”
简瑶摇了摇头。
“因为她不值得我爱。”陆臻认真地看着她“但你值得。”
就在他说出“值得”的那一瞬间,简瑶的心结仿佛骤然松解,过去自以为放不下的一切,全都烟消云散了。
是啊,她是那么好的女孩,腿伤算什么,她完完全全配得上陆臻的一生所爱。
简瑶问他“那你想看吗?”
“可以吗?”
“可以,我给你看。”
他说过,真心想要跟她走完余生,简瑶相信他。
几分钟后,简瑶t掉了kz,站在他面前,手紧紧攥着着长t的衣角,很紧张。
陆臻盯着她看了许久,沉默着,没有说话。
简瑶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眼睛,脸颊泛着潮红,满心忐忑。
“如果你觉得不舒服,我我理解。”她踟蹰这说“我不会生气,我”
陆臻忽然开口,打断了她“所以,就这样?”
“啊?”
“就这样啊。”
简瑶茫然“你还要怎样?”
“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?”
她摇摇头。
陆臻拉着她走到沙发边,坐下来,放她坐到自己的t上“你知道老子怎么想吗。”
他反复问完又不回答,自顾自地笑了起来。
简瑶预感到这家伙脑子里肯定没装好东西。
“你知道白萝卜么,上面大,下面小的那种”
简瑶一把捂住他的嘴“好了,住口。”
不用说了。
陆臻抱着她,用脸颊去蹭她的头发“真的,我每天都再猜,这到底得丑成什么样啊才能让你这么敏感,没想到就就烫了几块疤痕而已,我特么还以为你的脚变成大萝卜了呢。”
“……”
简瑶无言以对。
陆臻轻松的态度让她感觉长期压抑在心里的石头重重落了地。
但同时,她也能明白陆臻是在故作轻松,他是在安慰她的情绪。
“谢谢你。”简瑶望着他,真诚地说“陆臻,谢谢你。”
“谢我什么啊?”
“所有的一切。”
谢谢你爱我。
所有的残缺、坏脾气、自卑与不堪都因为这个少年满心热忱的爱,变得轻飘飘,一切自以为放不下的,其实都没那么重要。
那天晚上,陆臻格外温柔,温柔得简直要融化了似的。
简瑶从来不知道,她的男人,那个曾经热情而莽撞的少年,而今穿上西装就开始装逼扮酷的傻大个,竟然会有这样温柔的一面
陆臻吻过着她的t,满眼怜惜,满腔柔情,每一分钟就要将她融化。
陆臻知道,陈栾不会轻易放过他,但他没想到他会做的这么绝。
简瑶腿上有疤痕的消息,被一篇娱乐小报报道之后,迅速在网络上蔓延开来。
网友们很难想象,他们心目中宛如女神一般存在的简瑶,腿伤竟然会有这样的缺陷,难怪她平时从来不穿短裤和裙子呢。
“这也太可怕了。”
“我真的很喜欢她,没想到她竟然瞒了这么久。”
“既然要当艺人,还带有点职业素养吧,说白了艺人就是卖身,身上有这么严重的缺陷,还当什么艺人啊。”
“楼上说话太难听了,简瑶又不是演员,是歌星好吧,只要唱歌好听,别的不重要。”
“算了,以后不会追她了,我无法想象女神毁容的样子。”
“简瑶我永远支持你!”
……
现在简瑶的公司楼下也挤满了记者,只要简瑶一露面,他们便一窝蜂地聚拢过来――
“简瑶,你腿上的伤是怎么弄的?”
“你是故意隐瞒伤情的吗?”
“公司知道这件事吗?”
这段时间陆嫣推掉了所有的通告,陪在简瑶身边,帮她一起度过难关。
“你们能不能别问了!”
陆嫣愤慨地望着他们,大喊道“就算没有良心,但你们好歹也是个人吧,能不能不要像苍蝇一样!”
简瑶在保镖的护送之下坐上车,她抱着膝盖,瑟瑟发抖。
陆嫣轻抚着她的背,让她冷静下来。
简瑶的公司给她开了长假,希望她好好休养,不要理会外面的事,先把身体养好再回来。
这件事发生不久之后,陈栾就经“群众”举报,因聚众吸du被警方抓获。
这段时间,简瑶的病情越发严重,很多时候在家里,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哭,情绪很崩溃,总说对不起,也不知道在和谁说。
陆臻公司都不去了,每天陪着她,带她出去散步散心,给她讲笑话逗她开心。
陆嫣毫不怀疑,因为这件事的催化,都不用等到孩子生下来,简瑶很快就会撑不住。
简瑶很不喜欢看医生,更不喜欢吃药,每次陆臻都要连哄带骗给她喂药,有时候简瑶将药藏在舌尖下面,等陆臻不注意的时候,吐出来扔掉。
陆臻当然不会让她得逞,给她为了药之后的四十分钟里,他都会目不转睛地守着她,直到药片在她嘴里完完全全融化。
简瑶满嘴苦涩,又开始哭,开始砸东西,打陆臻,闹得家里鸡犬不宁
陆臻只能耐着性子安抚她,陪着她,简瑶哭够了,就会抱着陆臻睡觉。
她难得会有几个小时清醒的时候,满心愧疚,好几次对陆臻说算了,放弃她,她真的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这般不堪的模样。
陆臻察觉到她有轻生的念头,所以现在无论做什么事,他都要把简瑶带在身边。
很像他当初带女儿的情景。
陆嫣听梁庭说,那时候,陆臻这个单身奶爸也是走哪儿都背着她,开会董事大会的时候,还拿着奶瓶给她喂奶。
现在的陆臻容貌依旧年轻,但是陆嫣已经能从他身上感觉到当年父亲的影子。
后来,陆简给陆臻来电话,说帮他联系了一家高端私人医院,这家医院治疗抑郁症国际领先。
这也是继星辰事件之后,父子俩第一次心平气和地通电话。
陆简年龄大了,渐渐已经没有过去那种倔强固执的心性了,现在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和儿子孙女重归于好。
中秋节的时候,陆臻和陆嫣终于回了家,陆臻还把简瑶也带着。
那是简瑶这么长时间以来,第一次主动要求吃药,她不想给陆臻的家人留下糟糕的印象。
吃饭的过程中,简瑶连话都不敢说。孟知宁和陆简说话也是平心静气,双方似乎都有些小心翼翼。
这顿饭吃得前所未有的和谐,一家人很少能有机会,这般温存和谐地坐在一起。
不管经历了什么事,终究是一家人。
陆臻接受了父亲示好的帮助,带简瑶去了他介绍的私人疗养院,经过小半年的药物治疗和心理干预,简瑶的情绪平和了很多。
在她病情稳定下来之后,陆臻向沈括递交了辞呈。
他准备要带着简瑶去环游世界,帮她彻底摆脱抑郁症。
沈括驳回了他的辞呈,只说职务保留,给他开一张无限期的带薪休假条。
陆臻感动得当场拥抱了沈括,沈括别过脸,用力扯开他的手,一脸嫌弃。
接下来的半年时间,陆嫣时常就会接到来自于世界各地的明信片和信――
“我们在墨尔本暂住了一段时间,简瑶很喜欢这里,楼下有小酒馆,她在里面唱歌,大受欢迎,她说相比于聚光灯和万众瞩目喝彩,其实她更喜欢这样的生活。同时我们还挣够了接下来的旅费。”
“简瑶说北海道的风很温柔,带了海盐的味道,但我总觉得是鱼腥气,为此和她争辩了很久。”
“帕米尔高原的杏花开了,但我们的车在荒无人烟的荒漠里抛锚,幸好遇到了当地牧人,不然以后你就是没爸妈的小孩了!”
……
陆嫣收到的最后一封信,是简瑶写给她的,配了一张她在天山脚下的自拍照,照片里的女孩戴着墨镜,披风四散,她的脸上似又恢复了初见时的笑容,自由自在,宛若山巅刮来无拘的风。
信的内容是――
“小嫣,你是这个世界送给我最好的礼物,我永远舍不得离开你。”
看着这行字,陆嫣感觉她一定知道了。
她是她生未谋面的妈妈,重生回来,她陪伴了她一整个青春,他们是母女,也是闺蜜,分享女孩子之间最私密的情事,相互照顾。
陆嫣抬头,看着那个盘腿坐在茶几地毯上,拿着螺丝棍,专注修理电视遥控器的沈括。
她觉得人生从来没有一刻,如这般圆满。
而那段时间,陆嫣总感觉很轻,浑身都很轻,仿佛要飘起来了似的。她预感到,或许自己离开的时候到了。
她舍不得离开沈括,舍不得让他一个人在这个世界生活,如果有可能,她愿意永远这样陪着他。
可是她终究不属于这个世界。
那天晚上,沈括因为工作的事情有些烦躁,两个人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拌了嘴,沈括很生气,那晚不太温柔,了三次。
他喜欢看她眉头紧皱、闭上眼绷直的样子。
有时候男人很难克制自己对于某些事情的索取,陆嫣最后都他了,他也没放过。
那晚沈括睡得极沉,沉到了谷底,丝毫没有察觉到女孩坐起身,打开了书桌的小夜灯。
她给他留了一行字,然后撩起发丝,附身吻住了他的眉头。
第二天早上,沈括难得一觉睡到了十点,醒过来的时候,满室荼靡还未散去。
陆嫣已经离开了。
他并没有多想,她的工作很忙,这个时间应该早就出门了。
桌上放着热气腾腾的早饭,沈括看了看时间,也来不及吃东西,抓起一个馒头叼嘴里,匆匆出了门。
走出小区的时候,门卫处有一封陆臻寄来的信笺,沈括随手将它放在副驾驶的位置上,然后驱车去了公司。
中午,他回想到昨晚的“不温柔”,有些小忐忑,心虚地给陆嫣打了一个电话,想问她有没有乖乖吃午餐,但是陆嫣没有接听。
她工作很忙,有时候接不到电话是常有的事。
沈括没有多想,放下电话,顺手拎起了陆臻寄回来的一封信,缓缓拆开。
按照往常惯例,陆臻会寄来一张明信片和一封信,不过这一次,信中只有一张来自台湾眷村的明信片。
沈括走到落地窗边,迎着明朗的日光,看到明信片后面写着一行字“闺女,发生意外情况,嘿嘿,环游世界旅程中止,我们要回来了!在家里乖乖等我们哦!”
明信片上还画了手牵手的三个小人简笔画,是幸福温馨的一家人。
沈括当时并没有多想,顺手将明信片夹入书页内,准备晚上带给陆嫣。
下午开会的时候,他忽然有些心不在焉,也有些焦躁,一直在想陆臻说的意外情况。
能有什么意外情况中止旅途,无非简瑶怀孕了。
念及至此,沈括蓦然站起身,将正在做季度汇报的员工吓了一跳。
不等众人反应,沈括大步流星走出了办公室,摸出手机给陆嫣打电话。
无人接听
一直都无人接听。
沈括仿佛疯了般开车找遍了所有她有可能出现的地方,公司、录音棚、甚至连她常去的便利店都找了。
一无所获。
晚上,沈括迈着虚浮的步伐回到家,家里黑漆漆没有开灯,他心里最后的一丝期望都湮灭了。
沈括最后一次给她打电话,发现手机竟然就在家里,屏幕上显示了三十个未接来电,都是他打给她的。
桌上还放着今天早上的早餐。
沈括注意到,早餐盘下面,似乎压着一张信笺纸。
他的心蓦然一颤,忽然不敢去看那封信。
原地站了十分钟之久,沈括颤抖的手终于伸到信纸上,将它拾了起来――
“沈括,你这个王八蛋!”
昨晚她都快恨死他了,不过
“作为惩罚,就先离开一段时间吧,但是、但是很快会再见面!”
“这段时间,你要保持规律的生活,好好健身,不可以熬夜晚睡。我可不想再见到你的时候,你已经变成了油腻大叔,那样我就不要你啦!
“唔还有,不可以随便勾搭女孩子,让我知道你就完蛋了。”
“我们约定吧,你就到学校的高三教学楼等我,我答应你,一定回来。”
“还有啊,沈括,虽然你知道,但我还是要说,我真的真的真的好喜欢你。”
最后一行字,看得出来有泪水侵染的痕迹,第一笔落笔很久,留下来一个墨水侵染的小圆点――
“沈括,一个人好好照顾自己,千万勿念啊”
仿佛胸腔里所有的氧气都被抽空了,沈括踉跄着退后了两步,紧攥着信纸,靠墙坐了下来。
每一次的呼吸,心脏都抽搐着疼得无法自抑。
十八年后。
陆嫣猛地睁开眼睛,脑子里忽然空白了一片,头顶的白炽灯刺得她的眼睛有些生疼。
全身的痛觉一瞬间开启,她不仅皱了皱眉。
“妈呀,好痛!”
“醒了!嫣嫣醒了!瑶瑶你快来,闺女醒了!”
陆嫣一听就知道,是自家老爸的粗嗓门。
她视线望身侧抬了抬,看到病房的门打开,简瑶提着保温饭盒跑进来,扑倒她的病床边。
“宝宝,感觉怎么样?”
“唔妈妈?”
真的是妈妈!
她整大了眼睛,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女人。
她身材高挑又瘦削,一双漂亮的丹凤眼,眼角含着笑纹,虽然皮肤不再如少女时那样充盈,但是也并没有松弛,依旧保持着紧致,仅看容颜,也不过三十出头的美妇。
陆嫣一看到她就知道,是妈妈,她是妈妈!
她伸手想要去摸简瑶的脸,可是一动弹,就感觉全身的关节都在疼。
简瑶握住她的手,安放于身侧轻轻抚了抚她的耳鬓发梢,温柔地说“医生叮嘱了,不要乱动,你好好休息吧。”
“妈妈妈。”
陆嫣贪婪地看着她,眼角落下一滴眼泪,她的嗓音喊不出声,可是她一直在叫妈妈。
你没有离开,你没有死,真的太好了
陆臻一张大脸凑过来“只叫妈妈不叫爸爸,老子平时白疼你了。”
“爸”
简瑶推开陆臻“你别弄她,让她好好休息。”
陆臻不敢不听简瑶的话,给陆嫣捻好了被单然后坐在床边守着她“醒过来就好,你担心死我们了。”
“到到底怎么回事?”
“你出车祸了。”陆臻摇摇头“跨年夜,你和你叶叔叔出去买烟花,一酒驾的,把车开到人行道上”
“车祸吗?”
陆嫣皱皱眉,不对,这和她记忆里的画面不对,她记得,自己是从沈宅出来之后,被汽车撞了。
沈宅,沈括!
一想到他,陆嫣的脑袋疼得厉害“爸,沈括沈括他”
她一提到沈括,陆臻和简瑶同时对视一眼,眸子里涌起意味深长。
“嫣嫣,你想起他了吗?”
“想起谁?”
“过去的一切,沈括,还有我们”
我们的青春年少。
陆嫣眨巴眨巴眼睛“我记得,沈括让你破产了。”
陆臻愣了愣“这、这都哪年老黄历了,你只记得这个???”
陆嫣不解地望着他,面露困惑之色“我听不懂你的话,什么老黄历?”
“你难道不记得我们小时候”
陆臻还要说话,被简瑶一把拉住了手“嫣嫣,你先不要想那么多,好好休息。”
说着她将陆臻拉出了病房,来到走廊边――
“你就不要总提醒她,让她自己想起来最好。”
陆臻挠挠后脑勺“当年你刚怀上,她就消失了,为这件事沈括恨了我们多少年,我不想让他再这样等下去了”
“嫣嫣想不起来,能有什么办法,你这样去提醒她,很奇怪。”
陆臻说到底,还是于心有愧,当初陆嫣的离开,所有人都心碎了。
沈括整整颓了半年,终日把自己关在陆嫣的房间里,不见人,也不上班
整个人都垮了。
梁庭和叶迦三天两头往陆臻家里跑,守着简瑶日益渐大的肚子。后来闺女出生以后,这俩人成天守着这小家伙,盼着她一天天长大。
而沈括再也没有露过面,也没有见过她。
乃至她后来年幼儿园,读小学,初中,高中沈括都没有参与她的生活,他仿佛成了她人生的局外人。
陆嫣跟梁庭和叶迦淇的关系好极了,一直管他们叫梁爸爸、叶爸爸,这俩男人慢慢就懂了――沈括从不露脸是绝对明智的选择。
这特么一露面就是要当爸爸的节奏啊!
虽然俩人心里苦,但小丫头既然拿他们当爸爸,他们也只能认了,当爸爸也行吧,反正只要陪在她身边,怎样都行。
陆嫣被家里三个牛逼轰轰的老爸宠得简直无法无天,上学以后成了学校里的霸王花,没人敢惹她。
开玩笑,星辰集团的三大巨头都是她爸,这种宛如开挂一般的人生,谁惹得起。
久而久之,陆嫣的离开的伤痛渐渐地淡了,小小嫣的出现让他们重新振作了起来,把全世界最好的疼爱都倾注在了她的身上。
这次车祸,倒是没有大碍,轻微的皮外伤外加一点脑震荡。
陆嫣只想起了上一世的事情,想起了上一世沈括对陆臻所做的一切。
蛰伏隐忍,一朝出手,将陆臻十年经营与心血,尽数毁于一旦。
而这些事情就宛如南柯一梦,在现在这个世界,根本就没有发生过。
她不知道,因为她的重生,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轨迹,陆臻没有和陆简闹崩,沈括和陆臻重归于好,简瑶也没有死
可是她独独失去了重生后的这一段记忆。
孟知宁和陆简各自都没有再婚,晚年的时候竟然复婚了,吵了一辈子,闹了一辈子,晚年时期终究还是重新走到了一起。
倒没有别的原因,一则为了整合两姓集团,把他们辛苦打拼的半壁江山都留给自家的儿女,二则,也是为了老年之后相互有个照应。
前尘往事,尽数付诸一笑。
陆嫣醒过来之后,发现很多事情都变了,好像上一世所有的遗憾,醒过来之后,都已经被尽数填补了。
为什么会这样,她百思不得其解。
这几天,梁庭和叶迦淇都来看过她,给她带了不少营养品,还陪她打游戏。
虽然一切都好像都很完美,可是有时候,陆嫣还是会感觉心里空荡荡。
好像丢了特别重要的东西,可是她想不起来丢了什么,现在的生活已经非常幸福了。
她过去二十多年来的人生,都是无比幸福的,有疼她宠她的父母,还有两个视她如己出的“干爸爸”。
陆嫣出院的那天,热热闹闹,几个爸爸保驾护航,将她从住院部接出来。
陆臻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,简瑶提醒他好几次,不要开车打电话,陆臻挂掉电话之后,踟蹰地说“他来了。”
车后座,简瑶挽着闺女的手,漫不经心问“谁来了?”
陆臻犹豫片刻,还是没有回应,只调了调后视镜,陆嫣注意到,后面跟着一辆黑色的宾利。
简瑶回头望了望,忽然有些忐忑。
陆嫣当时并没有在意,直到轿车驶入花园车库,她从车上下来,看到后面那辆宾利车停靠在家门口的街道边。
车上的人没有下来,隔着黑漆漆的车窗,陆嫣感觉到车里的人似乎在看她。
她回头问陆臻“爸,那个车一直跟着我们哦。”
“嗯”
陆臻知道,沈括应该不会下车,毕竟这么多年以来,他从来没在小丫头面前露过面。
或许,他只想看她一眼吧。
叶迦淇下车,揽着陆嫣的肩膀回屋,笑着说“不用管他,咱们回屋,咱们的生化危机还没有通关,你陪我打完。”
听到说要打游戏了,陆嫣立刻性质高涨,回头冲梁庭招招手“梁爸也来啊!”
“好,你们先玩。”
等叶迦淇带着陆嫣进屋以后,梁庭走到宾利车边,敲了敲车窗。
车窗落下来几厘米,只能看到车里男人一双漆黑的眸子。
这么多年以来,沈括容貌几乎没怎么变过,但这一双眼睛,却越发深邃凌厉,宛如深不见底的黑潭,被他扫一眼,都能感觉到阵阵寒意袭人。
失去至爱的这些年,他太孤独了。
“你要不要进屋?”梁庭问他“和她聊聊?”
沈括摇了摇头。
陆臻走过来,很无奈地说“沈括,这么多年,你该放下了,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啊。”
如果陆嫣一直想不起过去的事情,陆臻也是绝对不会把她强行带到沈括身边的,哪怕她曾经那样深爱过他。
作为父亲,陆臻绝对以女儿而今的幸福为主。
她喜欢谁,爱上谁,都是她的自由。
沈括望着那栋两层的小洋楼,平静地说“看着她,不要再让她出现任何意外,否则,我不会对你客气。”
说完,他关上了车窗,启动了引擎。
“喝,你还威胁我了!”陆臻冲着宾利车远去的影子,吼道“沈括,这么多年,你才是最怂的那一个好吧!”
……
那天下午,陆嫣和闺蜜约好了去看电影,不过电影上映前,闺蜜男朋友忽然和她闹起了分手。
闺蜜在电话里冲陆嫣哭诉了好一阵子,最后说要去找男朋友问清楚,终于挂了电话。
陆嫣站在电影院门口,手里拿着两张票根,有些无可奈何。
回家的途中,经过北城三中的校门,她忽然顿住了脚步。
这里是她毕业的高中,如今的校门经过几次翻修,气势恢宏。
陆嫣脑子里忽然浮现了一副泛黄的画面,画面里的北城三中的校门还是生锈的铁门,一个穿着黑t和旧球鞋的高瘦男孩,背着斜挎包,从校门边走来。
他的容颜和陆嫣记忆里那个“大魔王”沈括的容颜重合了。
他对她淡淡地微笑,宛如夏天的风,那样温柔。
陆嫣鬼使神差地走进了校园,教学楼经过几次翻修和重建,又加高了好几层。
可是陆嫣脑子里却依稀还能看见老旧的样子。
奇怪,她怎么会有这样的记忆
香樟林尽头,那栋据说风水极好的高三教学楼,还保持着2000年最初的样子。
这栋教学楼已经没有学生了,作为校史展览而保留了下来,成为了整个北城三中最古老的历史遗迹。
陆嫣走到教学楼前,楼壁上已经爬满了绿油油的青苔,她依稀间能看到这样一幅画面――
穿白裙子的女孩站在阶梯上,男孩蹲在她身边,帮她仔仔细细地系好携带,她伸手去摸了摸他的头。
男孩严肃地对他说“不要摸我的头。”
于是女孩使劲摸使劲摸,边薅边笑。
男孩无可奈何,抓起她的手,趁周围无人,低头吻她。
画面宛若泛黄的旧照片,一帧一帧在她的脑海中回放。
陆嫣顺着爬满了绿色藤蔓的墙壁小径一直走,来到教学楼的后方,这里有一个小池子,池子里飘满了浮萍,还有金色和红色的鲤鱼在游动。
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池边,望着池子里的锦鲤。
陆嫣一眼就认出了那道背影――沈括。
梦境里沈括是个大坏蛋,她让老爸破产,还把她留在了沈宅。
但他后来放她回家了,还放烟花给她看。
陆嫣感觉脑子很乱,她很想讨厌这个男人,可是她讨厌不起来。
不,不仅不讨厌,看着他挺拔颀长的背影,陆嫣莫名还会感觉脸红和心跳加速。
这太奇怪了!她怎么会对一个跟老爸同样年龄的男人脸红?
就在她踮起脚尖,想要悄咪咪离开的时候,沈括忽然开口“小嫣,过来。”
“唔”
开口就叫小嫣,要不要这么亲密呀。
梦里面他和老爸是死对头,现实中,他是老爸的boss,无论是梦里还是现实,她和这位大佬根本不熟啊!
陆嫣挪着步子,走到他身边,乖乖唤了声“沈叔好。”
沈括轻轻“嗯”了声,不再言语。
陆嫣鼓起勇气抬头看他。
那一秒差点眩晕了。
柔和的暮霭映照着他的脸颊,英俊的五官宛如造物的雕刻,眉骨挺正,眼廓深邃,薄薄的唇如刀如锋。
明明跟老爸一样的年纪了,为毛为毛他这么帅啊!
陆嫣一直觉得,自家老爸已经是难得的帅了,可是和沈括比起来,老爸简直黯然失色!
“沈叔,你在这里做什么呀?”
沈括柔声说“等一个人。”
“等人?”
“嗯。”
陆嫣不由得再度望向他,他那漆黑的眸子,正凝望平静无澜的池面。
“沈叔,你在等谁啊?”
“一个可能永远不会来的人。”他说这话的时候,表情似乎有些伤感。
陆嫣的心忽然被刺痛了,巨大的悲伤喷涌而出,她喉咙酸涩,甚至都有些想要红眼睛了。
“如果那个人永远不来,你为什么还要等呢?”
沈括坐在池边,身形终于与她保持了一般高,他凝望着女孩,认真地说“因为我答应过她。”
“那你每天下班都来吗?”
“嗯。”
他在这里等了二十载,无论刮风雨雪,他每天都来。
陆嫣忽然觉得他一点都不可怕了,恰恰相反,他好可怜哦。
“沈叔,今天我陪你等,好不好?”
“好啊”
他的喉结明显滚了滚,咽下喉咙里的酸涩。
陆嫣坐在他身边,自顾自地说“刚刚本来是去看电影的,结果闺蜜把我给水了。”
沈括温柔地问“小嫣,你喜欢看什么电影。”
陆嫣毫不犹豫说“我喜欢看周星驰的电影。”
沈括嘴角抿了抿“是么。”
陆嫣的鞋后跟有一搭没一搭地磕着花岗岩墙面,漫不经心地问“沈叔你呢?”
“我也喜欢周星驰,他的《喜剧之王》,我最喜欢。”
“哇,那下次我们一起看。”
“好。”
女孩安安静静地坐在他身边,他温柔地看着她。
容颜一如当初,未曾改变,还是他记忆中的样子,可是他却已经风霜阅尽了。
但是无论他的这一双眸子见过多少浮沉人世,无论他的心已然如何孤冷。但只要一看到她
满腔柔情,刹那间涌上心头。
他和她一起坐在小池边,看着远处的暮霭夕阳渐渐沉落。
“小嫣,你喜欢过别人吗?”
“没有哦,我爸不叫我早恋。”
“我喜欢过。”
陆嫣好奇地看向他,他的嘴角浅浅地抿了起来“喜欢她,是我一生的幸事。”
――――――――正文完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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