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9 章
起初,洪晓光不知道此人正是经营新月咖啡馆的李老板,他只当这人脑子有毛病,但是当对方大手笔直接为他置换了一身行头,带他去理发修容,又为他租下恒通路36号作为寓所时,洪晓光就开始有点相信他的话了。
虽然恒通路36号的寓所并不高档,但这已经是洪晓光住过最好的地方,墙壁粉刷干净,屋里亮堂堂,还有架子床和衣柜。
从前下雨时,他原来住的旧屋子甚至会漏水,补也补不好,只能拿个脸盆在床上接着,夜里听着滴答雨声入睡,醒来也许还会发现胳膊多了个伤口,那是夜里被老鼠咬的。
这样噩梦般的回忆,再对比李老板为他置办的这些,就如同地狱到了天堂。
洪晓光嘴上不说,心里已经不愿意再回到过去了。
但接下来,李老板没有急着让他跟杜蕴宁见面。
他开始让洪晓光学习礼仪,读书识字。
洪晓光认得几个字,那是当报童的时候学的,他有些小聪明,脑子反应也快,许多东西一教就能上手,还能举一反三,李老板对自己的眼光很是满意。
李老板雇了个老师,一个教识字,一个教礼仪,前者主要集中在诗词歌赋,后者则教会他西洋礼仪,如何正确吃西餐,如何优雅对待女性。李老板告诉他,现在许多上层女性,尤其是上过新学堂的女性,尤其吃这一套。
终于,过了一段时间之后,李老板告诉洪晓光,他现在已经基本出师了,但还不能马上去找杜蕴宁,自己为他安排了一个实验对象,如果他成功拿下对方,才算真正出师。
“是阿兰?”
听到这里,凌枢已经隐隐猜到了。
洪晓光有气无力点点头:“可以给我一点水么?”
凌枢:“这里哪来的水?”
洪晓光:“隔壁屋子里有些吃的,还有几瓶格瓦斯和白兰地。”
凌枢心说你现在喝酒,不得醉得七荤八素,还能交代事情?
但他二话不说起身走到隔壁。
角落里果然堆着一些包裹,用随身匕首戳开,里面都是一些干粮,旁边还有几瓶酒。
凌枢拿起两瓶返回。
洪晓光早已奄奄一息,但岳定唐也没好到哪里去,他双目紧闭在养神,肩膀上的匕首也还没有拔|出|来。
凌枢打开一瓶烈酒,往他伤口上倒了些许,岳定唐打了个激灵,猛地睁开眼睛瞪他。
“消毒。”凌枢把酒递给他,“自己来?”
岳定唐嘴角抽动两下,许是为了节省力气,什么也没说。
凌枢暗自嘿嘿两声,才把另外一瓶格瓦斯丢给洪晓光。
洪晓光费力咬开瓶子,刚灌了一口,酒瓶就被夺过去。
“赶紧说!”凌枢用枪点点他,一脸地痞流氓你奈我何的样子。
洪晓光:……
他只好舔舔嘴唇,再度开口。
洪晓光觉得李老板肯定观察杜蕴宁很久了。
他连杜蕴宁身边有个哑巴女佣,乃至那个女佣的出门周期都知道。
阿兰不是每天都出门的,她至多一个月出门一次,有时候甚至是两个月,她没法说话,自卑敏感,不想被人指指点点,所以总会去同一家店铺买东西。
但有一回,她在经常去的布铺里,遇到了洪晓光。
她不小心把洪晓光手里拿的东西撞翻在地,对方非但没有不耐烦,反而对她和声细语,知道她不会说话之后,还主动帮她询问老板,最后给阿兰挑选了一些适合绣花的碎步,还让老板打了个折扣。
外头正好下雨,洪晓光将自己的雨伞给她,给她叫了一辆黄包车,把她送到袁家门口,当时袁家人还挺奇怪,怎么向来节俭的阿兰,这次居然舍得雇黄包车了。
有了借伞,自然就有还伞。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,桥段不怕老,只要肯上钩。
阿兰十几二十年的生命里,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像洪晓光这样的男人,没有鄙视嘲笑她,对她温柔备至,甚至还是个读书人。
她很快就沦陷了,这份心思被阿兰藏在心里,不敢吐露半分,但洪晓光又怎么会看不出来,他窃喜得意于自己的魅力,开始着手进行对杜蕴宁的攻陷计划。
通过阿兰,洪晓光掌握了杜蕴宁详细的作息,在杜蕴宁去书店之际,洪晓光用李老板为他搜罗过来的一本绝版诗集,吸引了对方的注意,再借此与对方攀谈起来。
早已将诗集倒背如流的洪晓光非但没有露馅,反倒与杜蕴宁侃侃而谈,令得杜蕴宁眼前一亮。
杜蕴宁绝没想到,眼前这个打扮入时,彬彬有礼的绅士,竟然是不久之前她连看都不看一眼的黄包车夫。
那时候的洪晓光,也绝对预料不到,他心目中遥不可及的女神,经常会穿着绸缎吊带睡衣躺在他怀里,梨花带雨地和他哭诉起自己丈夫的各种冷落。
征服美人的巨大虚荣心一时捕获了他,洪晓光情不自禁陷入自己所编织的陷阱里,还真像模像样跟杜蕴宁谈起恋爱,两人背着袁冰和袁家所有人偷情,在忐忑不安的同时又收获了刺激快感。
更何况,洪晓光不必忧愁钱财,自有李老板源源不断将经费送到他手上,让他可以大手大脚地给杜蕴宁买各种物品,令杜蕴宁越发坚信自己遇到了真正的良人。
但好景不长,李老板找上洪晓光,告诉他,他必须履行自己的约定了。
在李老板的计划里,袁公馆是必须到手的,袁冰和杜蕴宁膝下无儿无女,只要他们都不在了,袁公馆自然要被政府收回重新拍卖,到时候就容易操作了。
袁冰是个大烟鬼,寻欢作乐,病入膏肓,想要让他消失并不困难,难的是杜蕴宁这边,她虽然空闺寂寞,却没什么不良嗜好。
另外一边,杜蕴宁和洪晓光的感情日渐深厚,甚至在洪晓光的引诱下,也开始染上烟瘾,她对洪晓光越发言听计从和依赖,将所有在袁冰那里得到的委屈,通通告诉洪晓光,渴求他的抚慰。
她开始向洪晓光倾诉过往,将自己在杜家的成长,怎么认识凌枢,怎么跟凌家解除婚约,嫁给袁冰,一五一十,娓娓道来。
女神从神坛走下来,解开自己的面纱,洪晓光发现杜蕴宁并非像他想象的那么不食人间烟火,她性格软弱,喜欢凌枢却不敢反抗家庭,对袁冰流连花丛深恶痛绝,又舍不得荣华富贵,口口声声讨厌抽大烟的人,却又禁不住沉沦深渊。
意志力软弱,是她一生的悲歌。
凌枢这个人名伴随着杜蕴宁的口述,进入李老板的视线。
“杜蕴宁几次约你出来见面,其实是李老板出的主意。他让我怂恿杜蕴宁私奔,再伺机杀了她,别人自然而然会联想到你,这样可以推在你头上,神不知鬼不觉。”
与此同时,对洪晓光已经情根深种的杜蕴宁,也告诉了他一个秘密,那就是袁秉道将黄金藏在袁家地下的事情,而且进入秘库的钥匙,就在她身上。
为了让洪晓光相信自己不是在信口开河,杜蕴宁还亲自带他去了地下秘库。
在地窖的下一层,洪晓光亲眼见到,一箱箱的黄金被陈列其中,一下子把他的视线全部填满了。
有生之年,洪晓光何曾见过这么多的黄金?
别说洪晓光,他相信李老板也不会见到过。
杜蕴宁逐渐接受了私奔的提议,并开始一心一意谋划两人以后的出路,在她看来,这么多黄金是绝不可能全部搬出去的,但只要能偷运出一箱,妥善藏好,他们后半生也足以衣食无忧了。
这一切,作为杜蕴宁的贴身女佣,阿兰肯定是知道的。
杜蕴宁没有避开阿兰,连以后带她离开之后的出路都安排好了。
但杜蕴宁不知道,阿兰也喜欢洪晓光。
那种在心里慢慢发酵,不敢诉诸于人,见不得光的喜欢。
洪晓光后悔了。
他本来就不想杀人,在听见杜蕴宁说的秘密之后,只想带着财富与美人远走高飞,不被袁家,也不被李老板找到,从此逍遥快活。
虽然一开始,他仅仅是抱着报复的心思,和李老板为他构筑的美好未来接近杜蕴宁,但相处久了,他也逐渐有了点感情,虽然这点感情不知是出于对美人的怜香惜玉,还是对黄金的追逐不舍。
但初出茅庐的幼兽,又怎么逃过狡猾的猎人?
“李老板不知怎么就发现了我想带杜蕴宁走的想法,他威胁我,如果我敢逃脱他的掌控,他就会将我交给袁家,我才发现,原来袁家的下人三才,也是他的眼线,我的一举一动,都在他的监视之下。”
“所以你就杀了杜蕴宁?”
“我没有办法!我没有办法……我都是被他逼的,如果我不动手,他就会杀了我,你知道吗!”
洪晓光面露痛苦,他盯着岳定唐手里的酒瓶,恨不能夺过来一醉方休,彻底忘记世间烦恼。
“那天杜蕴宁把秘库钥匙给了我,当晚李老板就让我动手,我、我第一次杀人,看着她在我手里挣扎,一点点没了呼吸,我是真的不想杀她,可李老板跟三才就在我旁边……”
凌枢:“阿兰也目击了这一切?”
洪晓光胡乱点头:“三才原想把阿兰也解决掉,但被李老板拦住,说死的人太多反而不好解释,他让我先稳住阿兰,拿财物诱惑她,阿兰也答应了绝对不泄露出去。”
凌枢:“那为什么后来阿兰又死了,李老板后悔了?”
洪晓光:“阿兰之后总是觉得自家太太死不瞑目,疑神疑鬼,你们又正好在查这桩案子,李老板怕她走漏风声,就一不做二不休,让三才把人杀了。”
凌枢:“面馆老板老肖是不是你杀的?还有那天我们夜谈面馆废墟,想杀我们的也是你吧?”
洪晓光:“老板下定决心将杜蕴宁的死嫁祸在你身上的时候,你的行踪就已经被他摸清了……我,咳咳,我也是奉命行事,那天晚上,他将你们引到那里,本想让我和三才,将你的同伴杀了,再推在你身上。他说姓岳的家里有背景,如果死了,你就完完全全逃脱不了,到时候有你挡在前面,不管我们再做什么,都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……结果被我搞砸了,我枪法不准,也实在下不了手,不想杀人……你们放过我吧,我真的是身不由己!”
凌枢没有理会他的哀求崩溃。
“李老板到底是什么来头?”
这是他最想知道答案的一个问题。
寻常人,即便心怀不轨,图谋袁家财产,也不会养出三才这种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,三才隐藏在袁家,一直以来甚至没有人发现。
凌枢也早就跟岳定唐说过,假如那天晚上是三才而非洪晓光动手,岳定唐早就凉透了。
“我不知道……我甚至连他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,我只知道,他心狠手辣,绝对不会放过不听话或者敢背叛他的人,早知道我就不应该上这条贼船的!”
洪晓光呜呜哭了起来。
他那张英俊不凡的脸现在已经皱成一团,软弱虚伪,就像包装完美的孔雀被拔光五彩斑斓的毛,发现其实只是一只光秃秃的鸟。
杜蕴宁如果看见现在的他,说不定会给自己两巴掌,后悔鬼迷心窍。
但一切为之已晚,从她踏入李老板布下的局时,就注定会成为祭品。
比起杜蕴宁,洪晓光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去。
这两个人都是李老板手里的棋子。
那么李老板呢?
他是棋手吗?
或者,他又是谁的棋子?
“不对。”
岳定唐忽然出声。
“姓李的本来应该不知道黄金秘库的存在,那他图谋袁家是为了什么?”
“他是为了……”
洪晓光的呼吸急促起来。
“黄金秘库下面的东西!”
一语惊人。
凌枢忍不住看了岳定唐一眼。
后者脸上流露出与他一般无二的意外。
袁秉道知不知道黄金秘库下面还有东西,那是否又是他所藏的?
凌枢待要再问,洪晓光已经失血过多晕死过去。
鼻息微弱,但还没死。
凌枢将手指收回,朝岳定唐走去。
“我们先找沈人杰会合,出去之后再……”
砰!
一声枪响将凌枢的话打断!
两人俱是心头一惊。
……
沈人杰觉得自己今晚遇到的意外,比过去几年加起来都多。
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巡捕,为什么要遭这样的罪?
如果今天晚上不是热血上涌,一时脑子进水,就不会跟着岳定唐到这里来。
也就不会遇到后面这些事。
沈人杰满腹心酸想道,一边回首自己短暂而平凡的半生。
他曾经为自己的碌碌无为感到羞耻,总想找个机会再拼一把,但事到临头才发现,还是碌碌无为更好。
平安是福啊!
“老板,车已经准备好了,在外面等着。”
说话声将沈人杰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。
他看见三才走到长衫男人身边。
后者点点头,圆帽下的目光落在沈人杰身上,让他登时有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。
“这、这位仁兄,我是被临时抓来当差的,什么都不知道,也不想知道,要不这样,你们先走,别管我了,就让我在这里,我绝对什么都不会说的,您的大恩大德,我一定报答!”
沈人杰舌头打结,说到后面都语无伦次,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。
“先把他带上车等着,我要会会他们。”
三才点点头,粗暴拽起沈人杰就往外面走。
砰!
沈人杰听见一声枪响。
他腿都软了半截。
但随即,他发现自己身上没有痛感,枪根本不是打在自己身上。
而那头,李老板跟三才已经在房间里开始枪战了。
两个本来是同伙的人,突然之间就内讧了。
这又是什么戏码?
沈人杰瞠目结舌,下意识滚向一边,连滚带爬躲在架子后面。
“我一手培养的狗,现在竟然想要杀我。”沈人杰听见李老板阴恻恻道。
“老师,你也别怪我,这是上面的吩咐,上面明明说要黄金,你却有了异心,想把黄金独吞,上面自然是不痛快的。”三才回道。
沈人杰跟三才打过几回照面,那时此人畏畏缩缩,问三句答一句,一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模样,老实巴交,胆小怯弱,与现在这个淡定举枪,杀人毫不手软的三才,判若两人。
他忍不住把身体往角落里缩,希望这两位瘟神自相残杀,最好两败俱伤,这样他还能捡回一条小命。
“我辛辛苦苦为他们做事,他们要的东西,我也找到了,我只是要一点黄金,他们就想把我杀了,还不是怕我知道得太多。三才,你有没有想过,哪天你也会落得这样的下场?”李老板冷笑。
“我不会的。”三才的声音很淡定,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”
沈人杰对这句话并没有太大反应,但李老板的反应却很大。
“原来你——好好好!”
他连声说了三个好字,就陡然安静下来。
砰!砰!砰!
接连几声枪响,头顶的电灯全灭了!
沈人杰眼前,顿时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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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我,不同于昨日的我。
今天的我,是肥肥的我。
掌声响起来o(* ̄▽ ̄*)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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