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命运
连夜,亚历士被送往日内瓦一家医院。
玫瑰看着他被抬上救护车,看着他被送进急救室。有护士过来请玫瑰去检查和包扎,玫瑰看到自己的左臂在流血,染在雪白的衣服上特别凄艳。想起雪地里的血,也是那么凄艳。玫瑰希望她其实看错了,又希望那也许是她流的血。
包扎伤口的时候,玫瑰觉得这一切好像假象,她一定还在梦中,不然为什么伤口没有一点痛感。
亚历士被推出来,没有醒。医生说,子弹已经取出来,但脾胃大出血,情况仍然很危险。
警察局来人为玫瑰录口供,玫瑰仔细回忆事发的情况。有人在亚历士的背后开枪,她看见了,本能地想推开他,但他把她抱在怀里,不肯放手。他用身体保护了她.她擦伤了胳膊,他命悬一线。
她对他说的最后的话是:你有没有试过,你一直爱着一个人,最后却发现自己爱上了别的人?在她说出这样残忍的话之后,他仍然用身体抵挡了那一枪,毫无犹豫。
玫瑰隐去细节,只是简略交代了重点。她说他们是朋友,十几年前认识,当年她是学生,作为实习记者为他做过采访,这次偶然重逢。
“哪种类型的朋友?”警察大概要认定或排除情杀的可能。
“不是很熟的朋友,很多年没见了。”
记者几乎包围了医院。玫瑰在走廊的椅子上坐了一夜,清晨走到拐角去买了一杯咖啡。
上午,亚历士的亲友纷纷赶至,他的妻子和孩子,他的同事,他的朋友,鲜花一直堆到走廊里。玫瑰在那些人群中辨认出好几张熟悉的面孔,是经常见诸报端的人物。
中午,亚历士的妻子从餐厅吃饭回来,坐到玫瑰身边,将一份报纸放在玫瑰的膝头。玫瑰粗略看了一下标题和梗概,目光定格在照片上。最大的一张照片是亚历士在医院门口被抬下车时拍的,满身是血。旁边有一张照片是玫瑰的特写,裙子在风里瑟瑟的样子,白色狐裘和血迹还有红色高跟鞋,眼神里满是惊惧。
亚历士的妻子说,“我看了你录的口供,知道你是我丈夫的朋友。我也知道,你是聪明的女孩子。”
玫瑰看着面前的女人,玫瑰知道她叫丽娅,知道她35岁,所以她看上去就像35岁,如果说她45岁,那么也就是45岁。丽娅穿着咖啡色裙子,咖啡色和鹅黄色格子大衣,一双黑色皮鞋。看上去是那么普通的一个女子,曾是这个世界上她最羡慕的女子。
这个世界上是有缘分这回事,谁会遇见谁,谁先遇见谁,一切都是注定的,凭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没有用。
见玫瑰不言,丽娅继续说道,“这次不是意外,我已经初步了解到情况,他的政敌有嫌疑。这次在洛桑,他刚刚当选委员会主席,回家路上就发生了这件事。警方调查过,那是一名专业杀手。”
玫瑰还是不语,丽娅说,“我知道这件事不关你的事,我相信我的丈夫,我们结婚15年。我也相信你,你知道什么话是应当说的。”
玫瑰没有表情地看着对面的女子,只觉疲惫,她是真的没有力气说话,许久,终于道,“你放心。”
玫瑰站起来,走向医院门口。双腿似乎无法支持身体的重量,但她对自己说不能倒下去,你不能倒下去。为什么记者来了那么多,简直像纽约时报广场新年倒计时。记者看见玫瑰,一下子簇拥过来,玫瑰觉得自己要死掉了,不知怎么想起很多年前她报道过的一起踩踏事件,也许今天她要死在这里了,真的好像已经撑不下去了。那么多年,她走了那么久,终于还是撑不下去了。
玫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会笑,只觉整件事都像一出闹剧,而且这个梦也太长久了一些,居然还没有醒,像真的似的。恍惚中,一个人突破记者的重围,来到身边,以一种保护的姿态把她抱在怀里。玫瑰靠着那个胸膛,闭上眼睛,最后一点力气也用完了,任由他把她捞起来,横抱在怀。他抱着她一路走出众人的重围,他把她放到车里,锁好车门。
记者追过来,喊着他的名字,“英利昂,你和这件事有什么关联吗?”“英利昂,你和女事主是什么关系?”“英利昂,请你讲一下这件事的内情……”他理也不理,发动车子载玫瑰离开,抛一切在脑后。
玫瑰从倒车镜里看见几名记者为避让利昂的车跌倒在地,车开得很快,窗外的树木一棵棵错后,恍惚记得什么时候有过类似的情景。是了,那年在米兰,莱斯礼在比赛中受伤,球场外的街上她坐在车里,利昂开车载她离开。这一次受伤的不是莱斯礼,是亚历士。这一次不是太阳的背面,这一次是真的了。是真的了,是真的吗?
这个时候如果能够哭出来,一定会好受很多,但玫瑰好像失去了哭泣的本能。利昂一手开车,一手抱住玫瑰的肩膀。
到了酒店,利昂找医生给玫瑰注射了镇静剂,玫瑰睡着了。又梦见亚历士,一声枪响,亚历士对他微笑。他的怀抱,他的笑。低头看,一地鲜血。玫瑰俯身想看得真切,却看见雪地里鲜红色是一个婴儿。梦中她知道那是她的孩子,孩子胸口全是血,已经没了呼吸。玫瑰一下子惊醒。醒来的时候,看见利昂坐在床边,紧抓她的手。
那些天,玫瑰高烧不退,胳膊上的伤口好了又坏,坏了又好。玫瑰想起一个词,伤可见骨。一个伤口伤至见骨,即使痊愈也不会和从前一模一样了。
利昂每天把报纸放在玫瑰的床头,玫瑰知道亚历士苏醒了一次又陷入昏迷,情况仍在观察中,杀手已经落网,但什么也不肯说。
警察那边不时来调查,都是利昂在处理。有时利昂出去一会儿,去警察局,或者去超市买东西。但大多数时间他都在酒店陪伴玫瑰,他亲自给玫瑰做意大利面,他收起了水果刀和叉子,一切他认为可能有危险的东西,玫瑰想抽烟的时候发现连口袋里的打火机也不见了。
玫瑰安慰他说,“你放心,我没事,我会活下去呢。”但他不肯听她。
有一次,看见利昂在那里把牛排一块一块切好,玫瑰忽然说,“你不要对我这么好,和我走太近的人都会遭遇不幸。”他头也不抬地说,“你的不幸就是我的不幸。”
玫瑰问利昂要打火机,利昂递给她。准备点烟的时候,听见打火机里唱的是一首英文老歌:我却必须走另外一条路,火车将载我前行,虽然我的心停留此地,我的心一直留在这里……玫瑰关掉打火机,歌声戛然而止,“利昂,你没有必要因为我赔上你的幸福。”
利昂忽然很生气,几乎是用喊的对玫瑰说,“我的幸福一直在你的手里,你不知道吗?三年前,你留了那么一张字条就走了,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给我。你知道我走了多少地方去找你吗?我一直找一直找一直找到绝望了。在网站看见你的照片,我立刻飞车来到日内瓦,我不知道你和亚历士是什么关系,我不关心,我唯一关心的就是你,我找到你了,我知道你还活着。”
利昂走到窗口,往窗外看了一会儿,回头看着玫瑰,声音低下来,“这几年我逐渐想明白了,这个世界上,谁欠谁是注定的。”
一个月之后,报纸上说亚历士的伤情逐步稳定,几时能出院尚未可知。医生说,命保住了,已属奇迹。
利昂陪玫瑰去日内瓦湖畔散步。二月,天空蔚蓝清澈,湖水碧蓝如洗。
“这几年我常常来这里坐一会儿。”玫瑰看着利昂,问他,“这几年,你可好?”
“原来你一直在这里,这么近。”利昂失笑,“日内瓦湖,一半在瑞士,一半在法国。”
阳光淡淡的,仍有点刺眼。玫瑰看见利昂眼睛旁边的纹路一道一道,令人难过。他尖削的下颌,他嘴唇上的伤痕。自古名将如美人,人间不许见白头。但英利昂仍然是英利昂,离开绿茵场这么多年,他仍然是那个锋利的人。老去的是他的脸,不是他。
“利昂,当年你真的是那样一个人吗?”玫瑰第一次问他这个问题,“女人的保质期最多只有三个月?”
“都是上辈子的事了。”利昂微微一笑,想起踢球的那些年,恍如前生。直到受伤挂靴之前,他仍然几乎每场进球,任何事他都是坚持到最后的那个人。还有灯红酒绿纸醉金迷,米兰的夜总会,面目模糊的女人。骑马倚斜桥,满楼红袖招。
挂靴之后,是另外一种生活了,对这一切他早有准备。他没有准备的,是遇见玫瑰。
利昂拉过玫瑰的手,眼光落在她的中指上,“还记得吗,我送你戒指的时候?”
那年夏天,学校放假,利昂去玫瑰打半工的鞋店找她,店主说她已经不做了。利昂又去玫瑰的住处等,思诺告诉他,玫瑰去了南部的农场。他开车一路找过去,找到玫瑰的时候,玫瑰正在剪葡萄。玫瑰看见利昂,吃惊得可以,一下子剪到了手,血如泉涌,却开心地跑过去笑着抱他。
当时玫瑰被晒得像一只螃蟹,一头一脸的汗水,t恤湿透了,利昂抓着她的手为她包扎伤口,心疼得说不出话。后来玫瑰说,看见利昂翩翩走过来,雪白衬衣在阳光下带着金边,忽然有被命运砸中的感觉。
翌日,玫瑰请了一天假,利昂载她到尼斯逛集市,之后在老城区转来转去,傍晚去海边看落日。就在海边的露天咖啡店,利昂把戒指拿出来。戒指是他在老城一家街边小店买的,不是卡地亚也不是蒂芬尼,只是简简单单一个圈,背面刻着他们两个人的名字。
玫瑰永远也忘不了,蔚蓝海岸,眼睛似吃了薄荷糖的那个夏天。利昂拿出戒指时,眼里闪过漂亮的光,她怎能说不。而那枚戒指,从戴上的那一刻,她再没有摘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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