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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章 被马踹一脚


酉时,城南菜市。

盛和药堂。

叶茗送走了最后一个病患,正要闭店时忽见对面巷口走出一人。

那人亦在看他。

四目之间,两人仿佛回到了儿时的莲花村。

叶茗的童年是幸福的,疼爱他的父母,衣食无忧的生活,纵使后来被叔伯欺辱致家破人亡,可至少他有过幸福的记忆。

相比之下,对面那人从出生一刻就已经注定是错。

残疾的父亲,疯癫痴傻的母亲。

他自有记忆以来,母亲经常会被几个无赖欺负,父亲也每每都会被那些人打的头破血流。

终有一日,父亲被那些人失手又或者是故意,打死了。

从此后那些人就越发肆无忌惮,每次都会把他扔进猪圈里,稍有反抗就是一顿毒打。

至今,他都记得自己被打时母亲发疯一样嚎叫的声音。

“事情办的怎么样?”

叶茗侧身,由那人走进屋里,“腿怎么了?”

“半路被马踹了一脚。”

进来的人,是岳锋。

叶茗扣紧门板,夕阳余晖透过窗棂洒进来,屋子有些暗。

“你坐下。”

“一点小伤,不用你费心。”

叶茗没理岳锋,直接撕开他左侧裤筒,膝盖到脚踝,整条小腿都是青紫色。

他皱眉,“这么严重?”

“不想叫楚锦珏那小子看出破绽罢了。”

叶茗用手捏了几处,确定未伤及腿骨后起身拿针,再回来时将岳锋左腿搭在木凳上,自己拉了另一把木凳坐下来,“疼,忍着些。”

“你认识的我,

会怕疼?”

听到这句话,叶茗不禁抬头。

二人再次对视,岳锋苦涩抿唇,“自小打到大,这点疼算什么。”

后来,他的母亲被几个无赖欺负死了。

再后来,那几个无赖死的更惨一些……

叶茗沉默数息,缓慢施针,放血。

淤血不除新血不生,这条腿就废了。

“你既已到皇城,是不是代表河朔那边的事都安排好了?”

“老爹亲自出马自然万无一失。”

当日河朔客栈楚锦珏被几个壮汉欺负,皆是戏,“我来是想问你,名单上有你的名字是谁的主意?”

叶茗落针,角度跟深度都极为精准,“我的主意。”

“为什么?”岳锋不理解,“这盘棋与你何干,你为何要横插一脚?”

你看不出来么。”

“看出什么?”

叶茗抬手,又从牛皮针包里取出一枚细针,“老爹宁可犯夜鹰鹰首大忌也要来大齐皇城这一趟,是打定主意做件大事,我受老爹大恩,不管这件事与我有没有关系,我都不会袖手旁观。”

“纵是如此,你也无须在名单上添上你的名字,这不是多此一举么!”

“是不是多此一举,你日后自会知晓。”

叶茗落下最后一枚银针,随即掏出匕首在脚踝处划出一道血口。

暗红色淤血沿着刀口蜿蜒落在早就摆在地上的铜盆里,滴答,滴答。

“你突然失踪,楚锦珏会不会怀疑?”

“楚锦珏……”

提到这个人,岳锋冷笑,“没想到在战场上以诡

计著称,叱咤风云的柱国公楚世远,竟然能养出这么天真的儿子。”

叶茗抬头。

“你知道他给我画了什么?”岳锋打从怀里取出一张宣纸。

叶茗接过宣纸,搭眼看时皱了下眉,“布防图?”

“邑州布防图。”

听到这里,叶茗猛抬头,“大齐五大天垫之一的邑州?”

“正是!”

叶茗眼睛一亮,目光回落,握着宣纸的手都似激动的发抖,“十二魔神都不能弄到的东西,你唾手可得?”

“不对……楚锦珏怎么会有邑州军营的布防图?”

这个问题岳锋也曾问过楚锦珏,“你别忘了,他在邑州军营里历练三年。”

“可这是绝对机密的东西!”

“自然。”叶茗说出了楚锦珏的解释,“他无意闯进邑州主帅房间,又刚好触碰到机关发现此物。”

“画的这么详细……他怎么记得住?”

“楚锦珏虽然草包,但有一样你我都比不了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过目不忘。”岳锋带着冷讽的口吻又道,“然而这是个秘密。”

叶茗不懂。

“楚锦珏亲口说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,但这件事他没与任何人说,因为他很害怕柱国公会因为他的本事,重视他。”

叶茗疑惑,“这是什么道理?”

“他不想从戎戍边,不想领兵打仗,他的理想是仗剑江湖做个侠客。”

听到这里,叶茗轻嘲,“果然生在富贵之家的孩子与我们不同,有时候我们连活下去都是奢望。”

曾经的苦

难,如今说出来好似云淡风轻,伤口愈合结疤甚至连痕迹都找不到。

可烙印在心底的痛苦记忆却永远都无法磨灭。

“生在富贵之家的孩子若都如楚锦珏这般天真,我倒……”

岳锋把话停在这里。

若可以选择……谁会情愿经历那样的苦难。

药堂里气氛降到冰点,叶茗突然开口,“收好这东西,这可是我们夜鹰头功。”

“你收好。”

叶茗怔住,“放在我这里?”

“我势必要与楚锦珏周旋,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被卷进去,这东西有多重要你我都清楚,除了交给你我想不到还有哪里更安全。”

叶茗沉默数息,而后起身当着岳锋的面打开药堂左墙机关,将布防图妥善放到暗格里。

“对了,阮岚可知道此事?”

“知道。”叶茗回身,“若非曹明轩的死牵扯到她身上,也没有楚锦珏去河朔,更没有老爹走这一趟,整件事,她是核心。”

“所以曹明轩的死是引子。”岳锋轻叹口气,“算起来,莲花村一共五人,你我,阮岚跟曹明轩,还有韩嫣,如今死了一个……”

叶茗拿过药跟白纱,行到近前坐下来替他包扎脚踝伤口,“你得平安。”

岳锋笑了笑,“自莲花村出来,我每活一天都是赚的。”

叶茗猛抬头,目光里存着探究。

“放心,我可比你惜命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

药堂里,岳锋看向坐在木凳上为自己包扎伤口的叶茗,记忆回到莲花村。



记得自己满身是血坐在大门口的时候,只有五岁的叶茗走过来,如同这般为他包扎脚上的伤口。

那时的他,笨手笨脚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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